據中新社報道,黑龍江省省長栗戰書昨天召開全省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坦承對于這次礦難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
栗戰書說:“在這次事故發生之前,我們省安全生產事故和死亡人員數同比都有較大幅度下降。但是昨天發生的‘11·21’安全生產事故,一下使我們的安全生產形勢逆轉,我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
栗戰書又檢討說,總結礦難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領導忽視輕視,工作不落實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其中包括國有重點煤礦近四年安全形勢比較平穩,一些煤礦企業思想麻痹;此外一些產煤市地方政府不能妥善處理發展和安全生產的關系。
他也批評煤礦的瓦斯管理存在著薄弱環節,而且仍有不具備條件的煤礦違法生產。
出事的新興煤礦隸屬于黑龍江省龍煤集團鶴崗分公司,屬于國有重點企業。該煤礦前天凌晨2時30分發生瓦斯爆炸時,全礦井下有528人作業,經當局組織的300多救援人員的搜救,至今有420人安全升井,其中63人受傷。
這次事件迅速引起中國輿論界對煤礦安全問題的批評。中國在快速發展中,能源資源需求大增,煤價高企,以致許多煤礦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仍讓工人下井挖煤,因此礦難不斷,中國的煤與經濟增長也被稱作“帶血的煤”或“帶血的GDP”。
另一方面,這幾年來當局加大對煤礦的整治力度,關閉大量小煤窯,并且懲處所管轄地區發生嚴重礦難的地方領導人,使礦難事故多發的情況稍得到遏制。
2009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還專門開展煤礦瓦斯專項整治工作。今年1至9月,中國煤礦事故和死亡人數分別比去年同期減少19.4%和23.8%。然而,全國煤礦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仍有11起,死亡303人,平均每25天發生一起。
在新興煤礦事故發生后,一些評論指政府關閉小煤窯,讓國有大煤礦兼并小煤窯的做法,并不會自然地解決了安全問題,何況大型煤礦下井員工人數龐大,一旦出現事故,死亡人數也極龐大。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評論員李勇昨天就提出,如果大型煤礦麻痹大意,監管不到位,可能發生事故次數不頻繁,但是事故一旦發生,后果非常嚴重。
他認為,中國煤礦事故頻頻,根本原因在于煤炭行業的經濟利益與違法成本存在反差。煤礦經營者違法成本很低,事故發生后的經濟處罰不多,對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追究也并不十分嚴肅。
由于新興煤礦事故性質嚴重,據中央電視臺消息,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決定派出瀆職侵權檢察廳人員介入新興煤礦爆炸事故調查。據報道,調查重點將圍繞事故背后是否存在官員不作為、亂作為以及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職務犯罪。
此外,黑龍江龍煤集團前天也撤銷鶴崗分公司新興煤礦礦長岳超勝、副礦長劉宗團以及總工程師董欽奎的職務。
栗戰書昨天在會議中也表示,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格責任制監督檢查和考核,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